|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729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彩屯街道彩达社区两小区之间铺设车行路的建议》(第2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0-10 | 成文日期: | 2025-10-1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彩屯街道彩达社区两小区之间铺设车行路的建议》(第2号)答复
尹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彩屯街道彩达社区两小区之间铺设车行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彩达社区彩明小区和工业小区的连接处两小区之间并非相通,同时该点位楼与绿化带间距较小,如形成车行路较窄,坡度大,时间长将导致挡墙倾斜,会给百姓造成出行危险。我局已委托设计专家进行现场勘验,下一步,将对设计专家给出的意见进行详细研究,尽力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百姓创造良好出行环境,并为居民营造良好居住环境。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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