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755 发布机构: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修剪溪彩路沿街树木的提案》(第7号)答复 主题分类: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10-11 成文日期: 2025-10-11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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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修剪溪彩路沿街树木的提案》(第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11 13:55:40 【字体:

刘新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剪溪彩路沿街树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溪彩路行道树是区住建局管理范围,该区域行道树为国槐,属速生树种,确实存在遮光、枯枝等情况。该区域树木已列入到2025年度修剪范围。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