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76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整改添加停车位的提案》(第1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整改添加停车位的提案》(第15号)答复
王楚桥、李鑫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整改添加停车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溪湖区住建局将不断强化对物业企业的有关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物业企业作用。一是将停车管理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停车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并严控乱停乱放、随意侵占道路、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逐步实现规范小区停车秩序,释放停车空间;二是老旧小区道路改造方面,已列入到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伴随着改造项目的进行,老旧小区道路将会得到扩宽;三是着重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有效统筹协调好各类业主群体利益,持续深入认真开展并做好意见征询、停车位置设计、共用车位分配方式、车辆进出卡办理数量措施的拟定、方案公示等细节工作,并在依法征得双过半业主的同意后,全力抓好事后实施,在确保小区生活秩序和谐稳定的前提下,以最大程度缓和停车矛盾;四是督促物业企业建立实施智能挡车系统,提升小区内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同时,溪湖区住建局还将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一并充分释放住宅小区可利用空间,增设停车位,扩大小区停车容量,全面统筹推动溪湖区住宅区停车位的进一步新增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好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不断为居民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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