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767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居民区内“污水井”清理老旧管道维修提案》(第2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居民区内“污水井”清理老旧管道维修提案》(第27号)答复
司颖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区内“污水井”清理老旧管道维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区住建部门高度重视。目前,随着国家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区住建部门本着应改尽改、应换尽换的原则,已积极推进“污水井”清理老旧管道维修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政策的推行,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并逐步扩大老旧下水管道改造范围。同时也将及时督促、要求相应区域内管辖社区、物业单位、相关企业定期进行排查、疏通下水管道,并采用专业队伍及专业设备予以规范清污排污,避免污水上道形成二次污染。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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