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80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民政局 |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溪湖区养老产业发展的提案》(第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成文日期: | 2025-11-0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溪湖区养老产业发展的提案》(第3号)答复
刘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溪湖区养老产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区民政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关于推动溪湖区养老产业发展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积极推进溪湖区养老产业发展。
1、推动新建、老旧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全面落实《市民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同步”工作要求,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时配套建设相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达到上级标准;
2、强化我区养老行业建设,定期组织养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我区养老领域人才专业水平;
3、争取上级项目支持,计划建设3所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预计设置床位90张,预计覆盖火连寨、东风、彩屯全域;
4、通过下拨政府扶持补贴,用于机构建设,提升养老机构综合服务水平。
溪湖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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