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806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民政局 |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完善养老服务机制的提案》(第2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成文日期: | 2025-11-0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完善养老服务机制的提案》(第24号)答复
黄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老服务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区民政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机制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制建设。一是通过利用社区管域内的养老机构、诊所、饭店、洗浴等机构、场所以及社会资源,建立区域性居家养老体系,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洗涤等设施及服务,开展上门服务。二是强化医养结合模式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与区卫健部门进行对接,按照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本着就近的原则,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属地划分与周边养老机构共同签署《医养结合合作协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上门义诊、老年人体检、健康讲座等服务。并计划与康宁医院合作,打造集医养、康养、精神康复等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三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免费组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护理技能等培训。四是加大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用电和燃气安全、房屋安全、医疗安全、自然灾害、服务安全、养老服务诈骗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力度。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在全区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养老行业整体的整治力度,及时治理养老机构存在的隐患问题。
溪湖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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