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808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民政局 |
| 信息名称: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的提案》(第3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成文日期: | 2025-11-0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的提案》(第35号)答复
民进溪湖总支单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区民政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关于加强我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积极推进溪湖区社区食堂建设。
我区计划2025年在全区7个办事处设置老年助餐食堂,在全区实现助餐网络覆盖。助餐点位建成后可为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同时,我局也将出台《溪湖区老年食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老年助餐食堂日常运营,并为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制定就餐补助政策,解决困难老年人日常就餐难的问题。
1、目前我局已制定印发了《溪湖区老年食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了老年食堂助餐点位标准及相关人员补贴标准
2、计划在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设置老年食堂助餐点位,预计年底前实现挂牌运营。
溪湖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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