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489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信息名称: | 2025年溪湖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2025年溪湖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本溪市溪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5年溪湖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2025年溪湖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项目;
2、项目概述:溪湖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合同期为一年;
3、招标内容:溪湖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证照合法、齐全、有效:主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4)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须提供经营场所的照片、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材料)。
5) 自2019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6)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7)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明山区程家街41A栋1至2层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用提供)、法人报名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02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明山区程家街41A栋1至2层)。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http://www.xihu.gov.cn/)上发布。
招标单位:本溪市溪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59号
联系方式:137001****6
招标代理名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明山区程家街41A栋1至2层
联系方式:18841****3
注:
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辽公网安备210503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