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143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2024年溪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主题分类: 招考录用
发布日期: 2024-04-09 成文日期: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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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溪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09:20:10 【字体:

2024年溪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早7:20

地点:本溪市市府广场(平山区人民路18号)大屏幕下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签字笔、体检费350元(限现金)按时参加体检,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考生只能以数字代号隐名参加体检,体检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关闭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交谈,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有问题向领检人员或组织方反映,不得向体检医生询问单科体检结果。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全过程封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生家属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进出时由领检人员引导,不得擅自离队,体检结束后及时离开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2024年溪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2024年溪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