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853 发布机构: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溪湖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本级配套资金的分配方案及使用情况的公示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5-12-02 成文日期: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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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本级配套资金的分配方案及使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2 16:08:01 【字体:

一、市、区衔接资金指标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本财指农〔2025〕9185号),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48万元,其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资金26.56万元,“防贫保”保险1.6万元,乡村建设资金9.32万元。

2025年溪湖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入资金指标20万元。计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资金19万元,预留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政府代缴部分)1万元。

二、人口分布

截至目前,我区现有脱贫人口38户63人,监测对象4户12人。其中火连寨办事处脱贫人口31户49人,监测对象2户4人;东风办事处脱贫人口7户14人,监测对象1户4人;日月岛办事处监测对象1户4人。

三、资金分配

参考2025年省、市财政衔接资金人群数量类因素分配比例分配至各涉农办,用于发展产业项目以及乡村建设。

1.市级衔接资金下达37.48万元。按照2025年建成3个省级美丽宜居村建设计划,分配给火连寨街道办事处营子新村3.12万元,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候屯村3.1万元,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张其寨村3.1万元,用于乡村建设项目;市级统一签订防贫保险协议,由我区支付防贫保险保费1.6万元。剩余巩固成果产业资金26.56万元,分配给火连寨街道办事处16.76万元,东风街道办事处6.9万元,日月岛街道办事处2.9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建立收益性产业项目。

2.区级配套20万元。分配给火连寨街道办事处12万元,东风街道办事处4.9万元,日月岛街道办事处2.1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建立收益性产业项目。按照市级要求,预留1万元,用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代缴资金,如有结余,用于乡村建设项目。

四、资金使用情况:

1.新增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与辽宁源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28.76万元,合同有效期一年;

2.新增东风街道办事处与湖上云野(辽宁)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11.8万元,合同有效期一年;

3.新增日月岛街道办事处与本溪亚星肉鸡养殖场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5万元,合同有效期一年;

4.新增火连寨街道办事处营子新村乡村建设项目,投入资金3.12万元;

5.新增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候屯村乡村建设项目,投入资金3.1万元;

6.新增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张其寨村乡村建设项目,投入资金3.1万元;

7.新增2025年“防贫保”保险1.6万元,用于防贫保障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障。

8.新增支付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政府代缴部分)1万元,如有结余,用于乡村建设项目。

预期年收益率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8%,东风街道办事处8%,日月岛街道办事处5%,产业项目的收益用于对辖区内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产业帮扶。 

公示期: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7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45830539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