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6-0031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补贴人员公示 | 主题分类: | 就业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 发布日期: | 2026-06-26 | 成文日期: | 2026-06-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溪湖区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补贴人员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力实施稳就业支持政策的通知》(辽人社〔2025〕15号)文件精神,截至目前,2025年度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补贴专项资金审核工作已完成,经我区核定,2025年度溪湖区企业21家企业吸纳69人,应享受社保补贴58119.31元。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敬请党员、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24-45836840
传真电话:024-45836840
来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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