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0-00022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医疗机构公告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0-01-16 成文日期: 2020-0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医疗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14:59:46 【字体:小 大】 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下单位在我局申请执业登记,通过专家验收,现予以公告。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经营性质法定代表人公告类型溪湖张敏口腔诊所溪湖区新湖俪城B区5号楼4单元1层2号营利性医疗机构张 敏变更执业地点溪湖王吉平西医内科诊所溪湖区河沿社区河畔花园23号楼营利性医疗机构王吉平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