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4-00006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教育局 |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教育局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教育概况 |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溪湖区教育局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少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儿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的宣传活动,确保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辍学率0%。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娜
副组长:杜春娥
成 员: 周 洁 任丽娜 周瑛玉 于恩强 孟 媛
高 升 沈吉刚 史秀凤 郭成江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完善机制,依法依规控辍
各校增强履行法定职责意识,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领导组织机构与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各方力量,落实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点。同时,教育局对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家访工作、宣传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导致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辍学率超标的学校通报批评。
2.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重视宣传动员,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做好家长思想动员,针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学生等易辍学群体和个体,通过学校公众号、微信沟通、家长座谈、单独辅导等方式,让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主动送孩子入学的社会风气。
3.关爱学生,以情助力保学
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原则。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学业帮扶,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激发学习兴趣,让学生学有所获,杜绝厌学辍学问题。各学校掌握学生每天到校和思想状况,对未到校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做好易辍生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易辍生档案,通过家访、微信、电话等方式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4.落实政策,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资助制度,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席制度,完善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教育和关爱水平;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营造尊重关爱氛围,促进其发展。按照省、市教育部门部署和区残联提供的名单,统筹安排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摸底核查,做好电话联系、入户上门、政策宣传、学籍办理等工作。
5.强化管理,提升质量控辍
加强学籍管理,依托学籍管理系统详细核实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确保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信息清晰,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五、保障机制
1.强化考核监督:对控辍保学工作不重视、管理松散、措施乏力的学校及成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学校管理工作。
2.完善组织建设:未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未制定实施方案、未记录工作日程及专项教育档案的学校,将被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3.严格数据管理:若学校在校生转入、转出、休学等数据不准确,存在空挂学籍、借读生管理不力,或对辍学生知情不报、瞒报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予以通报。
4.确保入学达标:适龄少儿入学率未达标的学校,在年终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
溪湖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

辽公网安备210503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