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002 发布机构: 溪湖区教育局
信息名称: 溪湖区教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9 成文日期: 2023-0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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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教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3:56: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溪湖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溪湖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完善公开方式强化公开意识民主监督,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推动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现将本年度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各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梳理、报送与发布,聚焦招生政策、教师招聘、教育督导、义务教育、行政许可等民生重点领域,做到及时公开。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明确申请受理、审核、答复、归档各环节时限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诉求对接,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对拟公开信息实行编者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严把内容关、保密关、时效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步依托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构建“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多元公开平台,推动信息资源互联共享。

5.监督保障:定期开展工作自查,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2022年度未发生关于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等各类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对信息公开范围、审核流程的把握不,影响工作效率。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溪湖区教育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