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6-00016 发布机构: 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08 成文日期: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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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13:42:4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溪湖生态环境分局贯彻落实《条例》文件内容,认真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文件规定相关内容,在环评审批、宣传教育等各方面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溪湖区政务网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均为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涉及18个环评审批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区级受理、市级审批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202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公示信息按照区政府要求,填报《溪湖区信息发布审批单》,由办公室核稿、主要领导审查后再公开。明确公开信息包括联系电话、信箱等渠道,接受群众查询及意见反馈。增强公开意识,组织人员对《条例》及保密要求进行学习,确保公开工作的有效、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公众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所有信息通过溪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建立健全了全方位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规范公开流程,溪湖分局通过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及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公开信息等流程,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保障工作人员能够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信息的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仍需持续提升,以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增加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发布,提升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可读性。二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方式,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开通官方公众号等公开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更便捷地获取信息。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和交流学习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信息梳理能力和解读回应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为建设法治、透明、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