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6-00027 发布机构: 溪湖区商务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商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3 成文日期: 2026-01-13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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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商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0:35:4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商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现将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我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取得了较好进展。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获取权。全年共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与管理,对现行有效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并动态更新。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同时,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查自纠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统一部署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体验和信息检索便捷性。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部门有时间、有精力完成好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提升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网站不定期巡检、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2次,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从严完善内容审核与管理机制,严防问题发生。2025年我局严格遵守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全年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不良影响事件。强化监督考核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相关事件及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区商务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信息发布的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仍需提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深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持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主动梳理信息内容,严格按程序及时间节点做好信息公开。二是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其他关于单位信息公开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溪湖区商务局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