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022 发布机构: 溪湖区教育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9 成文日期: 2021-01-1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08:45:02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溪湖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教育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职责与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各科室联系方式等信息16条,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为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区教育局积极参加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9

15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0万余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对需要定期进行更新的栏目,偶尔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还存在不统一的情况。2021年,我局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及时将各科室的工作动态进行公开。同时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溪湖区教育局2020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