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民政局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征集行动
为维护合法登记社会组织的正当权益,防范非法社会组织滋生蔓延,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溪湖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现征集溪湖区范围内非法社会组织线索。
一、提高甄别能力,防范潜在风险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二)社会团体在筹备期间开展与筹备无关的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仍以原组织名义继续活动。
不包括由乡镇(街道)管理、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登记的组织。
可通过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核实其合法身份,谨防受骗。一旦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一)举报内容。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线索等。
(二)举报方式。如发现相关线索,可通过电话向活动溪湖区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区民政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24-45833626
溪湖区民政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