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瘦肉精检测 确保畜产品安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畜禽养殖科学规范用药,提高安全用药水平,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有效的打击违禁添加行为,促进饲料工业和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2016年5月9日,溪湖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第二季度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工作。
按照年初监测计划安排,我区全年“瘦肉精”监测工作共分四个季度进行,每季度抽样一次,结合辖区实际饲养情况,在全区两个涉农街道10个村的所有规模养殖户和散养户间随机轮换抽样,最终实现监测区域的全覆盖。此次抽样监测对象以火连寨街道规模养殖场及散养户为重点,共抽取生猪、肉牛尿液80批次,并委托本溪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察所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主要是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检测结果近期将反馈我局。这次监测工作中我所共出动车辆2台次,检测人员6人次,车辆行程100公里。圆满完成了二季度辖区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任务。
通过此次“瘦肉精”监测,提高了饲养户负责人质量安全意识,保证了“瘦肉精”整治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净化了辖区内兽药饲料使用环境,使养殖企业能够做到合法使用兽药饲料,保障了兽药饲料使用安全;使兽药饲料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的打击违禁添加行为。下一步,溪湖区动监局将继续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使用违禁药品行为,进一步抓好源头管理,确保源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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