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举办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提高我区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年度绩效考评工作,7月24日上午,溪湖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培训会,会议邀请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夏金玲、杨天宇两位处长授课。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邹存芳,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驻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等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两方面内容,夏处长重点介绍了依法行政的内涵和本质,详细讲解了行政决策的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基本要求,并系统阐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目标、标准、新要求和思考建议等。
杨处长就《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要条款解读和如何贯彻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度的诠释和解读,对我们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推进溪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有很大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邹存芳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并对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由区司法局局长王德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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