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5-00348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教育局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6-09 | 成文日期: | 2025-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文字解读|《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责任,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深化隐患联查、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工作格局,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让校车安全管理更具系统性和前瞻性。
二、组织架构
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由教育局牵头担任召集单位,成员涵盖教育、公安、交通、财政、市场、应急等9个部门,并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协调。
部门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校车使用许可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区公安局:审核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标牌发放;驾驶人审查;交通违法查处。
区交通局:审核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停靠站点设置;道路安全设施优化。
区财政局:建立以本级政府为主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鼓励通过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区应急局:履行监管职责,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牵头调查较大校车安全事故,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提供校车服务的客运企业和汽车维修企业严格注册审核,履行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核心职能
聚焦四大任务:
1. 统筹协调:研究全区校车安全形势,制定具体措施和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2. 监督落实:督促各部门研究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问题,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履行《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职责;
3. 风险防控:分析安全形势,部署专项整治(如打击非法校车、超员等);
4. 长效机制:提升安全标准、提高校车服务水平、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四、运行机制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决策执行:会议明确议定事项,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并反馈结果;
信息共享:建立校车信息库(车辆、驾驶人、路线等),实现动态监控。
五、保障措施
1. 专项治理:联合开展随机抽查,严打非法运营车辆;
2. 考核问责:对履职不力单位通报批评,事故责任依法追责;
3. 社会监督:公示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此制度通过跨部门联动破解校车安全“多头管理”难题,强化全链条监管,为学生交通安全提供系统性保障。
文件解读单位:溪湖区教育局
解读人:白德刚
电话:024-43164445
文件链接:https://xh.benxi.gov.cn/publicity/zdxxgz/lzyj/zfwj/13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