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544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老旧住宅小区推行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老旧住宅小区推行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号)答复
李庆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住宅小区推行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建+五共”理念,我区出台了《溪湖区“党建+五共”自助式物业长效管护实施意见》,用以全面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目前,彩屯街道办事处14个社区,已完成13个社区的自助式物业管理工作。
下一步办事处将通过“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业主参与、专业服务、齐抓共管”等方式,积极建立政府、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工作,同时加强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与区住建物业办共同做好相关物业管理工作,并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改善房屋功能,改造小区基础设施,改进公共服务,为辖区百姓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彩屯街道办事处
东风办事处11个社区,已经有10个社区开展了“党建+五共”的自助式物业管理,这种自助式物业管理主要针对小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2023年将进一步发挥自助式物业的作用。同时在未完成自助式物业管理的社区,通过业主委员会实施自助式物业管理。
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