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366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整治高新区公共区域占道经营等乱象的建议》(第421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整治高新区公共区域占道经营等乱象的建议》(第4214号)答复
黄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高新区公共区域占道经营等乱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占道经营问题
针对高新区华联周边、M桥两侧、学校门前及企业厂区等公共区域的占道经营乱象,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已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
1.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调配了更多执法人员,增加对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占道经营行为。在上下班高峰期、学生放学时段等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企业周边道路的管控,确保道路畅通。
2.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针对占道经营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违规摆摊设点的小商贩进行劝导和清理,依法取缔违规摊位。在行动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初次违规的小商贩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规范经营;对屡教不改的,则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小商贩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占道经营的危害和后果,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规定,进入指定市场或疏导点经营。同时,积极争取市民的支持和配合,鼓励市民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4.规划疏导区域:为解决小商贩的经营需求,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规划了部分临时疏导区域。引导小商贩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有序经营,并加强对疏导区域的管理,确保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
通过上述措施,目前高新区占道经营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交通拥堵状况有所缓解,公共区域的秩序和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下一步,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二、关于权责问题
目前,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正处于综合执法部门体制改革阶段,在体制改革完毕前,相关执法权责划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待体制改革完成后,上级部门将进行整体分工,明确各部门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职责权限。在改革过渡期间,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现有的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各项城市管理工作,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推诿扯皮现象。同时,将加强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应对高新区公共区域的各类乱象,保障城市的良好秩序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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