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369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溪湖峪中一道17-2号楼前路面下沉维修的建议》(第416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溪湖峪中一道17-2号楼前路面下沉维修的建议》(第4168号)答复
朱丽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溪湖峪中一道17-2号楼前路面下沉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该处下沉路区域产权单位为本钢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属于市政道路,溪湖区住建局将积极协调属地办事处及产权单位对此处下沉路面进行维修。如日后能获得城市更新政策支持,溪湖区住建局也将积极谋划更新项目,对该片区老旧设施重新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此项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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