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373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溪湖区火连寨街面翻新改造的建议》(第415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溪湖区火连寨街面翻新改造的建议》(第4154号)答复
史贵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溪湖区火连寨街面翻新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本溪化工(集团)助剂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1998年8月,由市属企业划转到溪湖区政府实行属地化管理。本溪化工(集团)助剂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溪湖区火连寨中路,该厂已停产多年,没有任何经营收入,由于长期缺乏维护,导致房屋破损,围墙部分倒塌。为此,助剂厂已经采取了一定的临时措施,用石棉瓦、木板等材料重新固定了两处相邻住宅楼的围墙,其中一处围墙长14米、高2.5米,另一处围墙长7米、高2.5米,并挂上了“厂区危险、禁止入内”的条幅。以确保周边居民的安全。同时,助剂厂已将院内养羊人员清除,改善周边环境。火连寨寨中路街面闲置商户用房部分破损的问题,道路两侧房屋为个人房屋,火连寨街道无权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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