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37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东风街道3个村村民自来水改造的建议》(第4149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东风街道3个村村民自来水改造的建议》(第4149号)答复
高君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风街道3个村村民自来水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三个村自来水管道改造的相关问题,东风街道办事处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自来水是由村集体出资修建,由三个村自行维护。由于三个村财力有限,无力承担管道改造费用。下一步办事处将围绕三个村自来水改造事件进行项目包装,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对三个村的自来水主管线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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