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377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打造“银铃乐园”文化广场的建议》(第4143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06-16 成文日期: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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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打造“银铃乐园”文化广场的建议》(第414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6 14:00:56 【字体:

宋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银铃乐园”文化广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溪湖区住建局将华丰社区E区、F区纳入棚户区小区改造项目。改造时,按照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在华丰社区F区楼院设置了一处石桌椅及健身器材,供居民所用,改善了居民生活居住环境。

您建议中提到的“建议分别在E区、F区打造两个集绿化场地、健身运动场地、文化宣传走廊于一体的文化广场”。因华丰社区E区、F区已进行过棚户区小区改造,无法再次纳入改造范围。目前E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可以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针对华丰E区E6、E7楼院内约1300平方米的空地,目前没有相应的改造资金,但一定积极沟通上级部门,持续谋划项目,争取资金,逐步落实建设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