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378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溪湖区彩屯街道彩玉社区下拉崴子山下道路安装监控摄像头的建议》(第 414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溪湖区彩屯街道彩玉社区下拉崴子山下道路安装监控摄像头的建议》(第 4140号)答复
冯玉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溪湖区彩屯街道彩玉社区下拉崴子山下道路安装监控摄像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溪湖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强对彩屯街道彩玉社区下拉崴子山下道路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现象进行巡查,对渣土运输车辆及其它工程运输车辆道路遗撒、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大队将每周至少2次对上述区域运输车辆及易发生乱排问题区域进行巡查,杜绝道路遗撒、扬尘污染、乱排、偷排的情况发生。不定期进行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对个人及商户产生建筑垃圾的,属地社区需加强事前监管并及时制止,同时区住建环卫部门主动上门告知其违法行为,要求其及时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四是下一步将针对下拉崴子山下道路车辆出入路口进行架设监控设备以便防止运输车辆及其他工程运输车辆偷排乱排及处罚取证。全方位多措并举予以长效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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