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380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权属确定的建议》(第4102 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06-16 成文日期: 2025-06-16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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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权属确定的建议》(第4102 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6 14:08:38 【字体:

才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权属确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道路权属确定需要政府部门、道路管理机构、属地街道和道路权属单位等各方共同努力明确主体责任,对于权属存在争议的道路,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权属划分公平、公正、合理。溪湖区将全力配合市道路管理机构进行道路确权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