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163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溪湖区部门街道联审联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4-24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政发〔2024〕6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溪湖区部门街道联审联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
按照本溪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向街道赋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明确各层级实施主体职能,现就溪湖区部门街道联审联办政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是要做好行政权力委托下放的授权。为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所有赋权事项受理工作均可在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窗口完成,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所辖社区(村)做好充分授权工作,签订授权委托书,确保基层用权有据可依。
二是要严格规范联审联办机制。各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人员负责指导办事群众或企业网办或现场收件、材料录入,各街道审批人员负责材料审核(最终确认)、沟通联系上下级,区级业务部门审核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业务审批并在平日负责对相关业务的全方位指导与事项库信息的维护。
三是协同推进联审联办机制。各业务指导部门要建立联审联办业务的常态化培训指导,通过集中强化培训、现场培训、线上答疑解惑、远程视频辅导等方式,不断提升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问题能第一时间得到专业解答,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区营商局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站)人员联办业务的督查,各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好联审联办业务的落地应用及统计分析,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https://xh.benxi.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zcjd/12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