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274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五届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政办发〔2021〕21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五届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2021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十五个“政务公开日”。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公众通过政务公开渠道了解政府、参与政府治理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促进透明履职、依法办事,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溪湖区关于开展第十五届“5·15政务公开日”的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溪湖区关于开展第十五届
“5·15政务公开日”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化政务公开 助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
二、活动形式
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对利企惠民政策、政府服务事项办理等积极宣传解读。
三、活动时间
线下活动:5月14日,线上活动:5月15日至2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广场宣传活动
1.时间:5月14日上午9:00至11:00。
2.地点:溪湖人广场(河东办事处、河西办事处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其它各办事处活动时间及地点自行安排)。
3.参会单位:详见附件。
4.宣传内容:各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屏展示、展板摆放、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政策等相关内容,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提升企业和公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知晓度。
(二)线上主题活动
1. 重要工作部门谈。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部门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宣传政府相关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2. 行政决策大家看。具有对外行政职能的区政府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就即将出台的重要政策、将要开展的重要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助推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3. 服务事项高效办。区营商局通过本溪政务服务网(溪湖区),围绕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等工作,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取得的成效进行集中宣传,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满意度。
4. 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期间,“12345”综合服务平台做好热点问题的解答工作,并积极参加《民心》杂志关于解决群众诉求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的征集活动。
5. 政务公开社会评。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调查问卷,了解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征求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汇聚众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活动组织参与责任,认真开展好本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二)突出活动实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公开内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部门要积极通过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政务公开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三)线上宣传资料报送。各相关单位要精心制作网上宣传资料,对公开宣传内容严格审查,确保宣传信息真实、准确。电子版宣传资料于5月13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
(四)做好总结报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条幅、显示屏、宣传板、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活动总结,总结要充分反映出本单位活动的规模和成效,于5月18日前将总结、图片及视频资料报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