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474 发布机构: 溪湖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名称: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3·17”一般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主题分类: 依法行政
发布日期: 2025-08-06 成文日期: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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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3·17”一般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3·17”一般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5-08-06 09:35:11 【字体:

2025年3月17日8时05分,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成品料仓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外来购货人员李XX(男,57岁,住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3栋1-X-XX,身份证号码:21050419670503XXXX)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经本溪市溪湖区政府批准,3月17日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区总工会、区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3·17”一般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溪湖区委、区政府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勘查事故现场、查阅有关资料、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情况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4日取得了本溪市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3MADGFH8WXX,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XX,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建筑用石加工等,住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歪头山镇岱金峪村一组。

     (一)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规模为100人以下,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但设有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

    (二)行业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属于溪湖区一般碎石加工企业,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隶属于本溪市溪湖区日月岛办事处监管,日月岛办事处监管人员分别于2025年1月20日、3月14日到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该企业未生产,要求企业开工前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开工前3天通知日月岛办事处,做好自检自查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稳定。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3月17日7点多,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工人正常上班,公司生产厂长翁X到公司后,发现(李XX)死者的车停在公司,但是没看见(李XX)死者,因为2025年3月16日(李XX)死者联系生产厂长翁X要买料,翁X找了一圈没找到,发现(李XX)死者的外套和手机在休息室了,然后翁X又找了几个人一起在公司的生活区内找,也没找到,后来有个工人在成品库皮带运输机下面发现一只鞋,然后喊大家,一起去看,当时无法辨别人是否在运输机下面,然后拨打110报警(8:55分)大约9:10分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民警用壁纸刀将露在外面的鞋子划开,漏出一只脚,确定(李XX)死者在下面,然后组织救援,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大约11:30分左右将(李XX)死者救出,经120现场抢救无效,于11:39分宣布死亡。

     (事故现场情况

2025年3月17日,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外来购料人员(李XX)死者擅自进入成品料仓库,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该企业为防止无关人员破坏现场,立即对现场进行封控,事故现场保存完整。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3·17”一般死亡案,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万元。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3月17日9时10分,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胡XX向溪湖区应急管理局电话告知。9时20分,溪湖区应急管理局相继向溪湖区委、区政府和本溪市应急管理局报告,随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专家对现场进行勘验。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生产厂长翁X立即向公司负责人胡XX报告,并拨打110报警电话及120急救电话,等待救援。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20急救医护人员现场抢救,经抢救无效于11:39分宣布死亡。事故发生后,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立即通知死者家属,通过与家属协商于2025年3月19日达成赔偿协议。公司稳定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询问相关人员,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  

(一)直接原因

 外来购料人员(李XX)死者未佩戴任何防护措施擅自进入成品料仓库,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在此次事故当中负有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未在公司危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外来人员管理不到位,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认定,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3·17”一般死亡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

1.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95条裁量阶次B项的规定 ,建议依法对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伍拾万圆(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1.胡XX,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依法对胡XX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行政处罚。

2.翁X,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厂长,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之规定,建议依法对翁X处上一年年收入20%的行政处罚。

     (监管部门意见

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组织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能力,督促企业做好日常巡检记录,建立隐患台账,发现隐患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六、事故防范措施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要深入分析此次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1、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员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当中要做到“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层级划分和管理职责。

2、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管理标准,定岗定员,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职责,最终达到本质化安全。

3、加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要通过安全案例、事故分析或同行业警示教育片的案例教育,以及操作规程的学习,使全体员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培养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绩效考核,要求各作业区负责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要做好日检、周检、月检。对查出隐患问题必须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必须采取可靠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辽宁乾坤盛世矿业有限公司“3·17”

                               一般死亡事故调查组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