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19-0029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城市垃圾分类说明报告 | 主题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19-09-24 | 成文日期: | 2019-09-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城市垃圾分类说明报告
为全面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市环卫处统一部署,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
一、溪湖区住建局先后在我区60个社区,5个企事业单位,5个公共场所,共放置分类垃圾箱70个,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收集。
二、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由环卫作业部门负责由指定地点至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收集和运输。环卫运输部门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滴漏、遗撒和恶臭。生产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餐厨垃圾由市环卫处核准的特殊专用运输车进行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