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83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高校毕业生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事项 |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高校毕业生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9号)、《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本人社〔2025〕12号)文件规定,经学校初审上报,溪湖区人社局复核,确定2025年度一次性求职补贴共1所学校408人符合条件,补贴资金合计48,96万元整,公示名单见附件。
辽宁科技学院2025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2).xlsx
补贴适用对象: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辽宁省内高校、技工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毕业生)及特殊教育院校(符合条件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毕业生(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
1. 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2. 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3.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
4. 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
5. 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6.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7. 烈士子女高校毕业生;
8. 孤儿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联系电话:02445836840
传真电话:02445836840
来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11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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