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868 发布机构: 溪湖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名称: 医疗机构公告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5-12-15 成文日期: 2025-1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医疗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14:08:39 【字体:

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下单位在我局申请执业登记,通过专家验收,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经营性质

法定代表人

公告类型

溪湖张晓琳口腔诊所

溪湖区石桥子开发区银石街1—18栋1—2层7

营利性医疗机构

张晓琳

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