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5-0053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教育局 |
| 信息名称: | 火连寨教育集团招生工作计划 | 主题分类: | 招生管理 |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火连寨教育集团招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本溪市教育局下发的《2025年本溪市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本教通字〔2025〕68号)、《溪湖区2025年秋季区属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招生流程,确保适龄儿童依法入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严格按照居住地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实行就近免试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全部入学。
2.规范招生程序,做到信息公开、服务高效,保障家长合法权益。招生以法定监护人房证和户口标明的居住地址为依据,若两者地址信息不一致以房证为准。
三、招生工作内容
1.规范招生行为
公开招生信息,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坚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招生证明材料。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特长生,不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
2.关注特殊群体
残疾儿童入学:按“一人一案”原则,协调特殊教育学校或安排随班就读。确保应入尽入、应随尽随、应送尽送。
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就读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建立结对帮扶制度。
3.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人籍一致”原则,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部署要求,按照省政府印发的《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简化招生入学流程,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便捷招生入学流程,高效办成“一件事”,减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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