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042 发布机构: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6 成文日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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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1:33:4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理念,充分达到信息公开的效果。同时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功能,向社会公布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环保信息,极大的方便了公众获取溪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促进了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我分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环境保护、环保督察、财政信息等相关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强化服务理念,持续依规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的有效途径。2023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强与上级各部门的沟通,保证信息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

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捷渠道,方便居民查阅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信息公开数量较少。规范性文件、重点环保工作信息数量不多。2023年我分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加重点工作情况信息数量,按时公开相关要求信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