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049 发布机构: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8 成文日期: 2024-01-1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溪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3:25:2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持续加大对外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及对内的工作强度,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上级部门的有关信息公开文件进行传达、研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持续加强依法依规办理答复意识,有效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扎实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报送人员,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和不涉密,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审查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清理整合工作,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领导班子根据业务科室的特点,经过认真研究,确定办公室为政务信息报送综合部门,其他各科室政务信息统一归口报送。信息公开和推送机构设置比较合理,组织体系较为完善,保障了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信息公开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个别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多元,随着信息的高速发展,传统的信息公开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

下步计划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认识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力度、更具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