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024 发布机构: 本溪市溪湖区审计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成文日期: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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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6:10:2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依法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审计局做到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主动公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密切跟踪舆情并做好回应。通过政府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公布和公开审计工作机构职责、审计工作程序、审计纪律、监督方式、日常政务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全年,溪湖区审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健全了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查、办理、答复等工作,提升办理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内部制度进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审计工作透明度。二是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主管部门要求对政府信息实施发布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结合审计职能特点,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及时调整领导分工和经办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组织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在信息发布的内容和形式上仍需提高。

改进措施:丰富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与形式多样性。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溪湖区审计局2024年度未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